2007/06/14

翡翠森林狗與羊

其實這個事件大可展現為非常精彩的多方對談,或至少是個契機。不過我並不期待。

很久以前我寫過這樣一篇文章,認定在人類世界裡,動物的類屬如何展現,而逾越這些範疇的界限總是為人類帶來奇特的刺激。

林口羊群遭到攻擊的事件,正踩踏在我們對於動物的認知界限上。



很可惜,最後竟是抓到一隻眼神哀傷的小白狗。這隻據說兩歲大的孱弱白狗在鐵籠裡瑟縮的樣子連電子媒體都不得不懷疑「元兇」的確實性(至於另一隻黑狗?),新聞上傳說著野狗們會大群集結,狂野不羈,四出傷害人畜。於是劉克襄寫了一篇不要汙名化野狗,反而指認林口「荒涼偏遠之區」裡家犬可能更容易參與撲殺的遊戲活動,更「傾向三五結黨」。

只是,如果這些指控都被賦予家犬,那麼,這篇文章究竟指涉我們對流浪狗刻意賦加了什麼汙名?我以為,汙名是種普遍性(至少對同為狗類)的指控。如果劉克襄也這麼覺得,很明顯他認為林口家犬與流浪狗已是不同的種類。關於野狗領域性和生態觀察的說法,似乎提示我們野狗屬於山林的動物屬性;最後,雖然他歸結問題為人類棄養心態不可取,但那些不棄養的人類,卻養成了他口中可能三五結黨參與(血腥?)遊戲的家犬,這算是在鼓勵我們不要製造流浪狗嗎?或只是在提示我們不可輕易地讓動物跨越動物╱寵物的分野?

或許這裡還是有個嚴重的汙名:惡犬,像是在這篇文章裡提及的。這篇文章輕易地跨過了動物與食物的分界,雖然暫未理會對於生物而言還算重大的生死界限,或許算是一種支持安樂死的政治態度。但我們至少可以找到一個明確的汙名:兇惡。作者質疑,人類如此大規模地屠殺生物,憑什麼說別的生物兇惡?

只是,兇惡是汙名嗎?如果認定兇惡不是汙名,是否屠殺生物的人與殺害羊群的未知物體都得以解脫?

更有趣的是,在譬如此處對於媒體的嘲弄下,這似乎變成一個純粹的媒體政治問題。人與狗(與虎)都深受其害,結果,羊究竟是誰殺的?

我並不意外這是狗群的傑作,畢竟生物因為發情或遭到侵犯或其他理由而攻擊其他生物甚至人類的故事不是沒有,我不知道為什麼狗的攻擊行為,尤其與覓食有關時,需要任何合理化的藉口。但我私心希望這是虎的作為,因為一隻保育類動物不會因為殺害大批圈養的食物受到太多苛責。而且也不會搗亂飼主們對於寵物的保護心態(譬如阿潑真的跳的很快,我實在不會排除流浪的米克斯跟著狗大哥撿拾羊肉殘跡甚至幫上一把的可能性)

只是,就像台灣所有豐富而充滿生命力的事件一樣,再怎麼紛亂的論述,也總會出現像縣令大人與九門提督同台演出的娛樂效果。這種娛樂效果溫暖地包圍我們,在大批食物的死亡之後,還能坐在電視前看一場(最好是全本周處除三害)的好戲,在灰暗的日常生活裡,還有什麼比這更能令人滿足呢?

2007/06/05

我失去讀理論的能力:與伽達馬



什麼是詮釋?
堂皇廳堂裡
只見到諸多細碎喧擾的停滯如無腦蟲渣
蠕動相遇互相啃食
絕對精緻的反思在
暗室繁多破損裡曝取
過度光亮
蒼蒼漂浮
我究竟花費多少生命一磚一瓦砌起這間暗室吮讀每面字紙上
衰老腐臭的血肉
多少困居的日子如今
拋荒?

以為年老的語言學者
不曾知曉自己微帶訕笑的安定裡
我放棄多少或許正足以挑動一萬顆心跳的阻絕
理解豈非柔軟的粉紅燥熱的慾望
在你垂吊的衰老之下是
一千個多疑的世代淌下黃黑淚水徘徊尋覓肉體擦擠溫暖閃逝瞬間
黑色光芒

曾安於陰影的軀體
何時開始竟無視
暗室潰壞哀號
或許總將落在頭上的光誤為
鬆垮屋架灰泥絲縷滴洩
屋外巨大的自己灌填過多而漲壞的生命捶打懇求哀哭刻意泣出
多少骯髒涕血
名為遺憾實為
猙獰的奪權的慾望的噴發的永無救贖的怒火
如何理解自己狂暴的生命?
向上望去
時間已經迫近。

2007/06/02

倫理之三:不說倫理的倫理

只圍繞著倫理這種飄忽的概念來談,當然解決不了什麼實際應用的焦慮。

.
以製作宣傳口號的立場出發,這裡呼求的倫理是:檢查那些在規條裡沒有說出來的,分析那些在規條之下被逐步取消的,反對那些維護體制並意圖宰制的。

例如,在這三個口號裡,什麼是規條、什麼是取消、什麼是體制、什麼是宰制;這些規條壓擠了哪些論述的空間;在譬如樂生抗議裡不同媒體間的衝突事件裡,這維護了誰,並提出誰的共謀關係。

很明顯,這裡仍然含帶著極多的詮釋可能性,甚至與我的立場顯著對立的詮釋可能。但倫理在規範的層次上原本就不應該帶有單義確認的野心,因為那只會將過於儉約的條文內容更推往意義限縮與刻意隱瞞的極端。或在消費社會裡,意味著倫理必須追求將自我型塑為廣告金句的趨力。「引起共鳴」的呼求與「解消困境」的規條並非毫無交集,而是不能混為一談。

「並非毫無交集,但不能混為一談」這種判斷似乎很難在台灣這樣慣於極化立場的討論環境裡見到。從這個意義上說,我不知道從哪裡還可以見到台灣所謂的公共論辯裡「理性」究竟何在。而我自己卻已經對理性本身有所質疑。若加上理性溝通的社會條件,那麼理性論辯所代表的進步意識、公共利益預設和純粹解答的必然性更讓人覺得不如取消一切弱勢異議的可能性還比較快。而當我們會彼此質疑「要是這個邏輯衍申到哪裡那後果豈不是...」的時候,其實已經在說著一種理性的阻礙,亦即,我們已經在質疑一種遍在最高價值的早已不存。

既然如此,其實我想取消的倒不是「客觀中立」本身,而是整個對話的理性價值都不曾存在。

既然對話的理性價值不存,我們針鋒相對的語言,其實就是在對自己的理念進行輸誠的活動而已。但講到這裡,我們又不能不想起,其實這整個不曾存在的概念正是建立在從未存在的理性預設上,所檢討的對象從來不是「現實」中發生的,每個人都不停出錯缺漏的發言,而是一個在幻想中已經到來的烏托邦,所謂不曾存在的說法,其實就是指出烏托邦原本就不存在的現象而已。這是顯著的套套邏輯,而這個套套邏輯的意義是,重複確認烏托邦就是無何有之鄉,並指出將烏托邦視為現實論述中既存基底的無稽與荒謬。我們的發言與交鋒,從來都不是建立在任何一種完美的概念框架之上。這些框架也只不過是由某些人的智性與語言能力所構作出來的想像條件,頂多用來分析我們與某個烏托邦的距離,或對某段對話各方對立或共享的預設加以詮釋。將這些完美概念當成語言或行動生發的倫理條件,只不過架構起一個爭奪詮釋權的擂台,等著各方好手來挑戰而已。至於擂台旁的參賽者,裝備高下或有差別、先天條件或有優劣,連評分員都早已選定心儀對象,但是擂台主仍然宣稱這是一場公平的比賽,這些荒謬都在前面說過了。

這些我們都看見了嗎?如果都見到了,那這一系列文章的確不如取消,或只需留在這個數位空間讓時間予以風化埋藏。在顯然將要不停繼續下去的荒謬論辯裡,這裡也只不過提起了其中微不足道,甚至將其抹消也不見得有人會注意(因為我們總是注意大是大非)的渺小現象。在這個時代,倫理問題可以說已經不具有任何強勢的性格,只會在語言裡不時地稍事透露,卻常常決定整段發言的調性。

這裡記錄並展示的,只是我自己的思考,既然不當成刻意向誰發言的文章,也就不必用太多語言效果加以修飾。

倫理之二:倫理拒絕了什麼?

我們不可能拒絕一切制定倫理的要求。道德規條儘管具有眾多荒謬的性質,但若意在補充更為荒謬的體制構架,也並非完全不具效力。另外,任何當下具有高度理性辯證脈絡的知識主張,在一定的時間流變之後,隨時都有可能轉而成為具備圖騰性格的宰制規條。

於是,在審視倫理性質的時候,並不需要去夢想一個完全不存在道德規條的社會。相對地,了解到社會裡的道德規條根基於許多不可違逆的人性或權力意志,也只能以這個根基之上長成的各種道德規條作為審視對象,觀看這些規條各自成就與拒斥的實效,與背後或許帶有的規範想像。

.
我能找到最成文的新聞倫理,一為1955年馬星野撰寫的「中國記者信條」,一為1996年台灣記協執委會通過的「新聞倫理公約」。對於前者,文中的道德教條性質以及鬆散的語言結構應該很難視而不見,而對於後者,網路上也能很快地找到如李怡志從記者編採現實立場出發的尖刻嘲諷。在此之外,兩者之間的意向可稍作比較:排斥了「個人利益」高於「公共利益」的算計行為、期待「公正客觀」並「避免歧視」的書寫內容;前者要求「積極養成智性、探求內情並促成公益行動」、後者強調「積極避免政治與商業機構利益的影響脅迫」。括號內的字樣是我的歸納,因此應該可以看出兩則「信條」與「公約」之中視為自然可解而不須加以詮釋(或任憑詮釋)的內容。

相對地,談及某些引起社會注目的「媒體亂象」所提出或許更務實的看法之中,這裡提出了「尊重新聞專業與自主」與「尊重弱勢、理解弱勢」的工作倫理;這裡則提出「新聞倫理不是教條而是具備辯證思惟的道德推理」;而這裡則在意的是「具體情境的倫理課題」;最後是這裡提到素樸的「Don't be Evil」口號;然而在這裡卻提及在公約制定過程裡實際列舉記者須拒絕的項目時如何遭受反彈的經過,有趣的是,這篇文章對於倫理的討論卻同時強調了媒體作為「鼓吹者」與「現場研究者」的身分。在我排置出這條思考線索的最後,我們好像又拾回1955年記者信條裡失卻的目標。

繞了一圈回來之後,新聞倫理本身究竟還包含什麼?是「公正客觀呈現事實」還是「深入探究積極主張」?是「積極拒絕特定勢力收編」或「積極抵抗內在利益算計」?是「抗拒外在諸多誘惑」或「內省自身邪惡本質」?或者以上皆是,讓記者追尋完人的足跡,那麼我們如何面對或容忍在記者成為完人之前諸多不完美的藉口與無奈?

相對而言,看似以抵抗與破壞為唯一價值的社運也是講倫理的。何春蕤在因人獸交連結而被告發起訴的事件中發言認為「國家強權的收編與理性論辯的喪失」是社運倫理的嚴重問題;在這裡討論到樂生611遊行中主辦單位賦予「發言權」乃至「協助或破壞社運」的社運倫理問題;趙剛要求一種不得在批評中取消暴力抗爭的倫理;島嶼邊緣的立場則認定人民民主中的普遍平等意涵必須是基本的社運倫理。在我而言,這些主張多半已經在前文討論過。而針對主張與拒絕的題旨關照的則是:主張對等╱拒絕靠勢;明辨權力位差╱拒絕隱瞞壓迫;提倡策略促進成就╱拒絕損害運動基礎。

就倫理條件上,我們似乎看不到新聞媒體與社運團體會有什麼扞格,甚至看來彼此之間攜手並進的可能也相當大。然而審視當下的衝突,包括新聞界內、社運界內,媒體和社運之間,與社會和兩者間的那些,我們能見到的卻是,現實正好逃逸了一切倫理。倫理不只是一種創作,同時也是一種呼求。當結構與集體意識的力量大於倫理提倡者的約束力量,這種差別更為顯著。

到這裡為止,如果我們身處低下的權力位置,卻還是倡議一種符合體制需求的倫理,豈不是更加荒謬?

我們所提倡的倫理究竟拒絕了什麼?這顯然不是一個我們願意詳細審視的問題。這或許由於倫理主張本身帶有向權力輸誠的政治算計,或許由於倫理(尤其是個人(弱勢?)主張)裡道德規條作為一種阻礙的信仰性質或聲稱的快感。由於具備這種穩固的基礎,倫理的不可言說高於詳細討論的價值,仔細分辨與追問,也會因此被認為是具有侵犯性質的行為,乃至引起「我就是這樣覺得」而竟具有一定合法性的阻斷聲稱。另一方面,對於倫理的探索,也會引起倫理實用價值喪失的疑慮。例如在這裡,對於田野中倫理規條無能得見之處的探索,竟會引發論者對於研究者「無法無天」、「惡言相向」、乃至「無基本誠信作為其後盾」的奇特憂慮。

這樣的憂慮當然是為了維護體制而產生,基礎上顯著保有對特定體制得以建立與成就的依賴和信任,但不必因此判其為惡。事實上,要去衡量維護特定體制與拒絕特定行動的意向(例如維護一個田野研究者得以依賴的體制而批評一切對報導人背叛行為),不能脫離它所欲維護的體制以及拒絕的行為本身。更進一步,在某個衝突或倫理不滿的當下被提出的特定道德規條,同樣也不能脫離在那個當下被凸顯的、被認定的、被懷疑的、被各方聲明的一切所匯聚而成的特殊脈絡。而在意識到特定脈絡的同時,也必須意識到,當下提出的道德規條所拒絕的範圍會比想像中更為廣泛,由於倫理作為呼求行動素質的不可得見,今天在特定脈絡下辯駁中提出的規條,會自動在往後提升至集體的地位,因此除了脈絡之內的拒斥對象之外,特定規條儘管受到相對嚴謹的辯駁,卻會在往後提升的過程裡逐步擴大拒斥的範圍;而具有圖騰位階的規條,也常被引用來帶入與當下極其不同的脈絡以為比對,利用這種謊稱的普遍性來取消當下脈絡的對話內容。例如,今天在極小範圍之內討論「樂青丟雞蛋是否適當」這件事,不但會被過度引入與「一切暴力是否能夠受倫理容納」等無甚相關的比較脈絡,進一步的意圖是,在日後吸納「在運動中蛋洗行為視為暴力」的脈絡用以取消其他諸如「斥罵作為語言暴力」等等行為在倫理中的合法性,逐步透過時間和空間來加強運動倫理的箝制與禁絕的性質。

倫理之一:反省別人不如反省自己

承上文,因此我們可以來審視當下出現的各種倫理問題。

倫理、指導原則、公約、備忘錄,基本上都是一種以特定個體或集體的權力位置出發的創作。但權力位置決不只個體自身的問題,而從來都是關乎整體權力配置、政治角力和競逐姿態的諸多脈絡。

例如,當我們用「客觀公正」的倫理來審視新聞報導、記者行為或參與行動的時候,我們究竟在說什麼?

.
我不相信在倫理這回事上,除了道德教條之外有什麼確實存在具有生產能力的論述。而道德教條的生產性在於任何人都可以對它加以詮釋,道德教條不可侵犯的崇高地位,更允許彼此矛盾的詮釋內容並存於旗下,以各種討論、教導、訓育、馴服,甚至以這些矛盾所引起的爭議本身,加強教條的合法性與約束力量。

這本身已經足以引起一連串嚴重的問題,在我們可以想像的傳統世界裡,努力遵循特定教條的人們與新銳成員不顧一切挑戰教條終至成功造就或黯然退出的故事不停地發生,其實都只是在教條的表面文字上不停打轉,實際上集體之內的圖騰仍然存在,最多在表面換上不同的雕刻花樣,而集體對於圖騰本身的敬拜與畏懼也仍源源不絕地供給相關菁英以統治與私下交換的合法能量。

在當下的世界,著眼於傳統世界的崩散失根,許多並非實際掌權的菁英也開始提出屬於自己的道德教條以為倫理。要求世界的進步或回歸。其中追求宰制與權力意志的意味之濃厚自不待言。而儘管未掌權菁英的態度總是冀求理性思考或論辯,其中卻有些沿用了意識形態政治霸權的習性:將所持權力不成比例的論述提升至與權力者類似的位階,以及將道德教條中最需要理性討論的辭彙與概念徹底排除在討論的議程之外。另外,他們仍然臆想一個崇拜圖騰的集體,而所有制定道德規條的行動,不過是在要求這個集體賦予其下一任圖騰雕刻師的地位。

這裡面帶著曖昧的權力關係。未掌權者自然不屬於權力高位,但其中卻有許多人透過倫理教條的制定對圖騰崇拜結構不停地鞏固與輸誠。對於其他同樣不掌權力也不願依循圖騰崇拜的人們而言,這些未掌權者固然不應與已掌權者一概而論,但卻因為他們對圖騰的維護而不可忍受。然而制定道德教條的未掌權者們卻一再強調自己權力低下的地位,這或許是當代社會對於物質決定論最有意義的反諷效果之一。我們總是問著,為什麼無權無利的人們彼此不會站在一起;但卻從不曾有效地見到,人類的權力意志,特別在所謂民主制度與體制內升遷管道灌輸所有人都可掌權的幻象之下,從來都不曾對權力與宰制斷念,就算必須透過對同等權力者的傾軋才能獲致成果,進入權力核心的邊緣,這種困苦並不影響許多人去認識權力的本質,反而成為渴求宰制地位的強大動力。

另一方面,或許,許多人確實這樣意識到了,但無能取得宰制地位的想法卻使他們恐懼被宰制,在這其中,更嚴重的是許多人進一步確認了自己與權力同等者無能挑戰宰制菁英的認知,於是對於權力高位者以及體制本身失去了挑戰的動力,將自己視為權力或體制必須取悅的被動主體,樂於生存其中,並不願碰觸任何早知如此的不悅情境。這種認知的大量擴散,便造成了異議可能性的大量取消。在社會達到這種認知徹底而完整擴散的那一天之前,眾多紛亂的異議倫理因此被提出來了。什麼是可以的,什麼是不可以的,當某些異議被逼迫至媒體前時,這些手段可以取悅我(也因此可以取悅幻想中的圖騰崇拜者的,我「們」),這些手段不能取悅我「們」。只需要一點點對真正權力高位者的忽視,任何異議的萌生和主張都被視為是新起的渴求宰制的權力,也因此引起巨大的焦慮。於是被動的體制消費者開始主動地攻擊一切異議,因為比起精緻而完整(甚至帶有集體授權圖騰幻象)的權力或體制,相較而言永遠新生的異議者當然無法取得相等的取悅體制(而有些人甚至要求異議者提供更高的取悅效果)。而且,就算採取同等的行動,異議者也不可能具備相對的體制合法性,簡單地說,我們已經承認自己失去對娛樂體制宣傳活動或企業機構裡資源浪費的批判力,卻樂於申訴支持樂生的異議者丟幾顆雞蛋的行為;我們對有申請的遊行活動容忍或不可反對(而甚至見不到其後警察的獨斷),卻難以容忍任何沒有經過體制篩選認同的集會。

所以我們還會懷疑,這些質疑從根本上就只是維護體制圖騰的行動嗎?有了要求取悅自己的被動消費者,配合制定倫理教條的渴求權力者,誰還堅持人民的戰術必然是抵抗規劃戰略的潔淨概念?

這裡不可避免地要談到理念,或精確點,理念的消費行為。消費二字在當下的社會似乎帶有一點負面意涵,消費者的概念範疇又帶有一點客體反諷的趣味,無論如何,那多少帶有與理念或價值的崇高性質互相對立的意味。於是當消費者被明確地定義為等著訊息來取悅的被動主體,而消費概念又普遍地瀰漫整個社會時,任何異議都被迫過度強化明確的理念與價值而消去利益基礎(作為不浪費邊緣生產力的「商品」),以凸顯自身的不同(而這常常也只會被翻譯成「市場區隔」),並自我期待能將異議信念擴散至社會(或者被認定為「廣告效果」)。由於無能建立一個自足的體制,異議者無疑是被迫將自身的血肉架構在既有的社會框架之上。這自然激動體制內的消費者用同樣的眼光來看待,而與體制扞格不入的異議,便因此在內被迫接受荒謬的內含框架,在外被迫以荒謬的眼光加以審視評判。

與其反省別人,不如反省自己:我究竟接受了哪些體制預設的框架?這些框架究竟如何協助了體制壓迫的完善?我是否是被動的消費者,只等待別人來不帶刺激地取悅?我是否視異議團體如同一張新出的唱片,只不過是供我隨時在架上挑選的商品之一?我所制定的道德規條,究竟是協助了異議者提出異議的根柢,或只是逼迫他們更進一步貼合體制框架,以完成一種體制本身就可以完善處理一切異議的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