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2

倫理之三:不說倫理的倫理

只圍繞著倫理這種飄忽的概念來談,當然解決不了什麼實際應用的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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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製作宣傳口號的立場出發,這裡呼求的倫理是:檢查那些在規條裡沒有說出來的,分析那些在規條之下被逐步取消的,反對那些維護體制並意圖宰制的。

例如,在這三個口號裡,什麼是規條、什麼是取消、什麼是體制、什麼是宰制;這些規條壓擠了哪些論述的空間;在譬如樂生抗議裡不同媒體間的衝突事件裡,這維護了誰,並提出誰的共謀關係。

很明顯,這裡仍然含帶著極多的詮釋可能性,甚至與我的立場顯著對立的詮釋可能。但倫理在規範的層次上原本就不應該帶有單義確認的野心,因為那只會將過於儉約的條文內容更推往意義限縮與刻意隱瞞的極端。或在消費社會裡,意味著倫理必須追求將自我型塑為廣告金句的趨力。「引起共鳴」的呼求與「解消困境」的規條並非毫無交集,而是不能混為一談。

「並非毫無交集,但不能混為一談」這種判斷似乎很難在台灣這樣慣於極化立場的討論環境裡見到。從這個意義上說,我不知道從哪裡還可以見到台灣所謂的公共論辯裡「理性」究竟何在。而我自己卻已經對理性本身有所質疑。若加上理性溝通的社會條件,那麼理性論辯所代表的進步意識、公共利益預設和純粹解答的必然性更讓人覺得不如取消一切弱勢異議的可能性還比較快。而當我們會彼此質疑「要是這個邏輯衍申到哪裡那後果豈不是...」的時候,其實已經在說著一種理性的阻礙,亦即,我們已經在質疑一種遍在最高價值的早已不存。

既然如此,其實我想取消的倒不是「客觀中立」本身,而是整個對話的理性價值都不曾存在。

既然對話的理性價值不存,我們針鋒相對的語言,其實就是在對自己的理念進行輸誠的活動而已。但講到這裡,我們又不能不想起,其實這整個不曾存在的概念正是建立在從未存在的理性預設上,所檢討的對象從來不是「現實」中發生的,每個人都不停出錯缺漏的發言,而是一個在幻想中已經到來的烏托邦,所謂不曾存在的說法,其實就是指出烏托邦原本就不存在的現象而已。這是顯著的套套邏輯,而這個套套邏輯的意義是,重複確認烏托邦就是無何有之鄉,並指出將烏托邦視為現實論述中既存基底的無稽與荒謬。我們的發言與交鋒,從來都不是建立在任何一種完美的概念框架之上。這些框架也只不過是由某些人的智性與語言能力所構作出來的想像條件,頂多用來分析我們與某個烏托邦的距離,或對某段對話各方對立或共享的預設加以詮釋。將這些完美概念當成語言或行動生發的倫理條件,只不過架構起一個爭奪詮釋權的擂台,等著各方好手來挑戰而已。至於擂台旁的參賽者,裝備高下或有差別、先天條件或有優劣,連評分員都早已選定心儀對象,但是擂台主仍然宣稱這是一場公平的比賽,這些荒謬都在前面說過了。

這些我們都看見了嗎?如果都見到了,那這一系列文章的確不如取消,或只需留在這個數位空間讓時間予以風化埋藏。在顯然將要不停繼續下去的荒謬論辯裡,這裡也只不過提起了其中微不足道,甚至將其抹消也不見得有人會注意(因為我們總是注意大是大非)的渺小現象。在這個時代,倫理問題可以說已經不具有任何強勢的性格,只會在語言裡不時地稍事透露,卻常常決定整段發言的調性。

這裡記錄並展示的,只是我自己的思考,既然不當成刻意向誰發言的文章,也就不必用太多語言效果加以修飾。

4 則留言:

瓦礫 提到...

自我要求:
從此以後多寫應用題,少寫申論題= =

匿名 提到...

為什麼哩?

瓦礫 提到...

因為這樣比較容易溝通...

匿名 提到...

也是有人很會針對申論題進行溝通呀,只是人數比較少而已。

所以呢,我們實在要好好感謝我們的指導老師與口試委員,他們是少數會翻完我們論文,甚至願意花費精力挑出問題的人;其他拿了我們論文的人,大概只是翻一翻就放進書架而已吧。就此而言,我還是很感謝朱老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