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14

翡翠森林狗與羊

其實這個事件大可展現為非常精彩的多方對談,或至少是個契機。不過我並不期待。

很久以前我寫過這樣一篇文章,認定在人類世界裡,動物的類屬如何展現,而逾越這些範疇的界限總是為人類帶來奇特的刺激。

林口羊群遭到攻擊的事件,正踩踏在我們對於動物的認知界限上。



很可惜,最後竟是抓到一隻眼神哀傷的小白狗。這隻據說兩歲大的孱弱白狗在鐵籠裡瑟縮的樣子連電子媒體都不得不懷疑「元兇」的確實性(至於另一隻黑狗?),新聞上傳說著野狗們會大群集結,狂野不羈,四出傷害人畜。於是劉克襄寫了一篇不要汙名化野狗,反而指認林口「荒涼偏遠之區」裡家犬可能更容易參與撲殺的遊戲活動,更「傾向三五結黨」。

只是,如果這些指控都被賦予家犬,那麼,這篇文章究竟指涉我們對流浪狗刻意賦加了什麼汙名?我以為,汙名是種普遍性(至少對同為狗類)的指控。如果劉克襄也這麼覺得,很明顯他認為林口家犬與流浪狗已是不同的種類。關於野狗領域性和生態觀察的說法,似乎提示我們野狗屬於山林的動物屬性;最後,雖然他歸結問題為人類棄養心態不可取,但那些不棄養的人類,卻養成了他口中可能三五結黨參與(血腥?)遊戲的家犬,這算是在鼓勵我們不要製造流浪狗嗎?或只是在提示我們不可輕易地讓動物跨越動物╱寵物的分野?

或許這裡還是有個嚴重的汙名:惡犬,像是在這篇文章裡提及的。這篇文章輕易地跨過了動物與食物的分界,雖然暫未理會對於生物而言還算重大的生死界限,或許算是一種支持安樂死的政治態度。但我們至少可以找到一個明確的汙名:兇惡。作者質疑,人類如此大規模地屠殺生物,憑什麼說別的生物兇惡?

只是,兇惡是汙名嗎?如果認定兇惡不是汙名,是否屠殺生物的人與殺害羊群的未知物體都得以解脫?

更有趣的是,在譬如此處對於媒體的嘲弄下,這似乎變成一個純粹的媒體政治問題。人與狗(與虎)都深受其害,結果,羊究竟是誰殺的?

我並不意外這是狗群的傑作,畢竟生物因為發情或遭到侵犯或其他理由而攻擊其他生物甚至人類的故事不是沒有,我不知道為什麼狗的攻擊行為,尤其與覓食有關時,需要任何合理化的藉口。但我私心希望這是虎的作為,因為一隻保育類動物不會因為殺害大批圈養的食物受到太多苛責。而且也不會搗亂飼主們對於寵物的保護心態(譬如阿潑真的跳的很快,我實在不會排除流浪的米克斯跟著狗大哥撿拾羊肉殘跡甚至幫上一把的可能性)

只是,就像台灣所有豐富而充滿生命力的事件一樣,再怎麼紛亂的論述,也總會出現像縣令大人與九門提督同台演出的娛樂效果。這種娛樂效果溫暖地包圍我們,在大批食物的死亡之後,還能坐在電視前看一場(最好是全本周處除三害)的好戲,在灰暗的日常生活裡,還有什麼比這更能令人滿足呢?

3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噗哈哈,好啦,我真的跳得很快。
可是啊~~~
我真的覺得這整齣動物劇,很荒謬啊。
如果真是流浪狗的問題,
那流浪狗為何會造成問題呢?

Shun 提到...

食物有死亡嗎?
有,當食物無法進入人的胃裡時,而是重新回到「野外」食物鏈的歸屬,牠彷彿擁有了生命。我認為,這些「死去」的羊兒們,透過「怪獸」的尖牙利爪,已獲得了尊嚴。

我會不會鬧太兇了

瓦礫 提到...

po:
本來就很荒謬,而且從頭到尾都是人的問題,我是這樣覺得的,所以才會看到太堅持分類就覺得很詭異...

Changcherub:
所以啊,歷史永遠是掠食者決定的啊...